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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释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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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4 12:1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暗中观察
默默关注

无论是什么时代,只要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上天——雷军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社会需求对接平台。



目的与任务
旨在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学校创新创业
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组织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所有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团校委、校友会等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赛领导小组,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4-505)。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扎实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参赛资格审定、校赛组织、省赛项目推荐,以及省厅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为师生参赛和校赛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设立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聘请7-9位校内外专家,其中校外专家2-3名,财务专家1名,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设立大赛纪律监督员,大赛全程在纪检监察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参赛项目要求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7.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8.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须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9.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对象

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生



参赛资格认定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作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作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注意:该项省赛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本科学校符合要求的项目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团队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
5.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6.允许跨院系和学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可以安排1-3名指导教师。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7.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8.以教师科技成果为主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竞赛,但可以参加其他组比赛,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参赛成员的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师生共创项目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9.各项目指导老师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成员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指导教师和参赛成员负直接责任,所在院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按违纪行为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责任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今年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是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现有扶贫对接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特色工作。
满足“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可以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赛事活动等有关事项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比赛赛制

湘南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为二级学院初赛和学校选拔赛,二级学院初赛截止时间2018年6月18日,学校选拔赛在2018年6月18日至7月10日进行。入选湘南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必须参加此次大赛。



赛程安排

1.各院系应成立本部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选拔赛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小组,根据省赛规则和专业特点自主制定本部门竞赛方案(包括成立竞赛领导小组、专家小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设计比赛环节和评选方式等),公平、公正地做好择优推荐工作。
2.各院系应根据竞赛要求和专业特点,广泛宣传发动学生参赛,自主组织本学院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选拔赛,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学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院系参加初赛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在校生人数的2%,参赛项目不得少于10项,且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项目应有合理比例。各院系将初赛评审结果于2018年6月18日下午5:30之前报学校大赛办公室(4-505)。
2.所有参赛的团队均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大赛专题网站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完成报名后打印项目纸质材料。
3.校级竞赛比赛分参赛项目资料评审与项目路演评审两部分,6月25日前完成项目资料评审,7月10日前完成项目路演评比。具体评选程序由评委会制定,量化评审标准参照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奖项设置

校赛分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五个赛道组进行评奖,共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0个。另设优秀组织奖5个,优秀指导教师10名,分别由学校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案以学校文件为准)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先入驻湘南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联系方式

校赛领导小组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王鲁达、季永红,0735-2278390,邮箱xnxycxcy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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