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湘南学院2018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选拔

[复制链接]

39

主题

59

帖子

25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5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7 16:4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湘南学院2018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选拔开始
为了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将进行湘南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选拔工作。

要求:把项目选拔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教职员工主动服务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一、项目申报要求
参与选拔的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具体包括以下领域: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所有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选拔对象
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12月10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我校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我校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4.就业型创业组。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若项目在2017年12月10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在校生。若项目在2017年12月10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项目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项目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申报项目。允许跨院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申报。由创新创业学院严审项目报名资格,指导学生报名参加符合要求的项目分组类别,评审过程中如发现资质不符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0日,下午5:00。
纸质申报材料交送创新创业学院项目管理和孵化中心(4号教学楼505),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电子邮箱xnxycxcyxy@163.com。
图文/源自网络
编辑/邓璇 李远琴
审核/黎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